新华社厦门6月20日电 2023年6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宣判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纳贿、使用影响力纳贿一案,对被告人徐鸣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使用影响力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十万元,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住在案的徐鸣纳贿和使用影响力纳贿违法所得资产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为宣判现场。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使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和谐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和谐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归纳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包、运营批阅、案子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间890万元到案发没有实践获得;2021年,徐鸣离职后,使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别人案子申述供给协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徐鸣的行为构成纳贿罪和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使用影响力纳贿数额巨大。鉴于徐鸣部分纳贿系未遂,使用影响力纳贿系自首,归案后自动告知监察机关没有把握的大部分纳贿现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已悉数查扣到案,对其所犯翠香猕猴桃基地纳贿罪可予从轻处分,对其所犯使用影响力纳贿罪可予减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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