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3-22 1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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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22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音讯,近来,最高人民检查院、天然资源比特币价格部联合发布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典型事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事例共5件,包含河南省某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请求强制实行某机动车辆检测公司交还土地、撤除违法修建物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山东省某市某区天然资源局请求强制实行某钢制品有限公司交还土地、没收违法修建物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福建省某县天然资源局请求强制实行吴某交还土地、撤除违法修建物、康复土地原状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吉林省某县天然资源局请求实行强制撤除王某违法占用土地上的修建物、康复土地原状行政处分决议监督案,四川省某县天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求强制实行刘某交还土地、撤除修建物、康复土地原状及罚款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

    2021年,最高检在全国检查机关布置展开"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专项活动,推进破解土地行政处分决议请求强制实行难题。2022年3月,最高检会同天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树立行政检查与天然资源行政法令联接作业机制的定见》,加强行政检查与土地法令沟通联接,健全土地法令范畴信息同享、案情通报、案子移送机制。2022年起,在全国检查机关常态化展开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作业。2021年至2022年全国检查机关共处理土地法令查办范畴非诉实行监督案子近3万件,触及土地上积30余万亩。

    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典型事例

    河南省某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请求强制实行某机动车辆检测公司交还土地、撤除违法修建物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

    上下联动协作合作跟进监督犁地维护

    2014年7月起,河南省某市某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某村44.03亩永久根本农田、9.9075亩其他土地修建机动车检测站。2016年2月,原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区分局(机构改革后称某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头绪,对该公司下达《责令中止违法行为告诉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告诉书》,并对其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立案查询。同年3月23日,区分局以原某市国土资源局名义(该区其时为非独立行政区划,由某市政府代管,市国土资源局托付区分局行使行政法令权)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分决议:1.对违法占用的永久根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罚款计880680元;对违法占用的其他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罚款计66050元。罚款算计:946730元。2.限十五日内撤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修建物、构造物和其他设备。一起,该案涉嫌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区分局请求市犁地损坏判定委员会对犁地损坏状况提出判定定见后,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2018年8月9日,案涉公司担任人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万元。

    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自觉实行行政处分决议。2017年1月15日,区分局经催告后,向区法院请求强制实行。区法院以为该行政处分系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作出,不归于其统辖,以此为由不予受理。

    上述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决议一向未实行到位,违法修建物未被撤除,违法状况继续存在。

    【监督和协作合作状况】

    2021年3月,区检查院在展开全国检查机关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本案头绪,遂依职权发动监督程序。

    查询核实、合力督办。该案不合法占地上积大、时刻跨度长、布景杂乱,违法占地继续7年之久。最高检行政检查厅将该案作为专项活动挂牌督办案子,要求省、市、区检查院行政检查部分坚持监督与支撑偏重,与各级天然资源主管部分构成法令司法合力,催促有关单位赶快修正被损坏的犁地。在办案过程中,省、市、区三级检查院屡次派员到现场查询核实,调阅法令卷宗,与天然资源主管部分屡次举行座谈会。在深化查询核实的根底上,检查机关以为,区分局作出案涉《行政处分决议书》时不具有行政处分主体资格,以其上级主管部分名义作出决议,区法院以不归于其统辖为由不予受理,有该区作为经济先行区,其时存在处理体系不顺利、法令地位不清晰、权利责任不明晰等特别的前史布景要素。2021年3月,河南省天然资源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查院等九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天然资源行政法令体系机制、促进法令监管长效常治的施行定见(试行)》,规则:关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前史原因超出请求强制实行期限的案子,由相关部分采纳"一事一议"的方法依法处理。该案行政处分决议虽系5年前作出,但案涉违法修建物并未撤除,土地违法状况一向继续,对此有必要予以整改实行。所以,区检查院分别向区分局和区法院宣布检查主张,催促各司其职,履职尽责。为加速案子处理进展,2021年6月,最高检行政检查厅与天然资源部法令局对本案进行联合督导。

    跟进监督、延伸成效。最高检行政检查厅和省、市两级检查院行政检查部分把赶快撤除违法修建、康复永久根本农田作为方针,继续辅导支撑区检查院展开监督,主动和谐天然资源主管部分、当地政府等有关方面举行座谈会,研判、拟定处理途径。针对行政相对人误以为自己曾因而受过刑事责任追查已承当了相关责任,所以就不再实行撤除责任的状况,区检查院、区分局屡次向其展开释法说理,结合同类案子进行警示教育。2021年12月3日,最高检行政检查厅和天然资源部法令局赴该市对本案进行再次督导。经过多级地方政府和多部分共同努力,行政相对人知道到了本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占地的危害性。2021年12月6日,行政相对人开端自行撤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修建物、构造物。现在,该案违法占用土地新建的修建物和地上硬化已悉数撤除到位、复垦到位、康复播种。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根底,犁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维护犁地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检查机关在处理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子时,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最严厉的犁地维护准则、坚决遏止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犁地维护红线的重要指示精力,加强与天然资源主管部分沟通和谐,构成作业合力,充沛发挥行政法令和行政检查联接机制与案子联接渠道的作用,锲而不舍,继续重视,跟进监督,破解违法占用土地撤除复耕难题,助力守牢犁地维护红线。本案中,检查机关和天然资源主管部分针对特别前史原因构成的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案子统辖不明、受理不畅、实行不力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依据违法行为继续存在的现实,按照有关规则,促进行政相对人自行撤除违法占地上建造的修建物,彻底处理了长达7年的违法占用犁地问题,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显示了行政检查担任。

    山东省某市某区天然资源局请求强制实行某钢制品有限公司交还土地、没收违法修建物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

    行政非诉实行监督违法占用土地没收违法修建物检查主张诉源处理

    2009年7月,某钢制品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某村团体犁地1.1亩建造厂房,用于生产经营。2018年4月13日,某市原某区国土资源局(机构改革后称某区天然资源局,下称区天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分决议:1.责令交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修建物及其他设备;3.按22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16302元。2018年5月28日,某钢制品有限公司交纳了罚款16302元,但对行政处分决议书中的第1、2项处分内容,既没有主动实行,又没有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2月4日,区天然资源局经催告后向区法院请求强制实行。2018年12月6日,区法院作出裁决:1.准予实行行政处分决议书中的第1、2项处分;2.被实行人某钢制品有限公司有必要于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实行责任;3.本案的实行由某区某街道办事处组织施行。某街道办事处收到区法院裁决后,没有采纳实践方法施行实行。

    【监督和协作合作状况】

    2021年3月,在展开全国检查机关土地法令查办范畴行政非诉实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区检查院经过与区天然资源局举行状况通报会发现本案头绪,遂依职权发动监督程序。

    查询核实。区检查院经向区法院、区天然资源局、某街道办事处、某钢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查询核实,查明:涉案土地系某街道办事处下辖的某村团体土地,土地性质为一般犁地,契合某区2006—2020年土地使用总体规划,被实行人某钢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占地建造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到区检查院对本案进行查询时,仍未补办相关手续。区天然资源局作出的处分决议、区法院作出的准予强制实行裁决依据充沛,程序合法。某街道办事处收到区法院准予强制实行裁决后,以为法令没有清晰此类案子的没收程序,因而没有对违法修建物及其他设备施行没收。

    检查主张。2021年3月19日,区检查院向某街道办事处宣布检查主张,主张该单位依法组织施行区法院行政裁决书确认的实行责任。同年4月2日,某街道办事处回复检查机关:已于2021年3月29日对该宗违法占地下达《期限交还违法占地告诉书》,责令15日内交还违法占用的团体土地;但对第2项没收地上新建的修建物及其他设备,现在还没有详细的没收方法,正在活跃想方法进行合法处置。

    协作联动。区检查院收到回复后,组织区天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某街道办事处屡次举行联席会议,沟通研判,逐步构成一致。1.某街道办事处负有法定实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第七十七条清晰规则:"对违背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私行将农用地改为建造用地的,期限撤除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修建物和其他设备,康复土地原状,对契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修建物和其他设备,能够并处分款。"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决,契合法令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等法令法规对没收程序的规则尽管具有概述性,但不能革除某街道办事处的实行责任。2.上级行政主管部分就没收实行程序出台的辅导定见具有必定的约束力。2016年11月9日,某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某市行政处分违法用地上修建物和其他设备没收处置辅导定见》(以下简称《辅导定见》),对全市没收违法修建物和其他设备的方针依据、施行主体、没收过程、处置定见等作了标准指引。《辅导定见》本质上归于内部行政规程,具有演示、引导、标准的性质,对下级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3.《辅导定见》亦没有清晰各没收过程的主管单位,某街道办事处要实行本案的实行责任,实践实行中需求多部分给予合作。行政没收触及土地法令、国有财物处理等多项行政处理功能,《辅导定见》尽管对没收的根本过程作了规则,但没有清晰各过程的主管单位,依托某街道办事处和谐难以推进问题处理。

    诉源处理。区检查院向区政府主管部分制发检查主张,主张进一步完善没收违法占用土地建造地上修建物和其他设备的程序,清晰各实行环节的责任主体。区政府主管部分收到检查主张后,向区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区政府举行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约请区检查院派员列席发表定见,构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对违法修建物及其他设备的没收程序进行细化,清晰了下达没收告诉、送达被实行人、处理移送手续、挂号造册、归入国有财物处理等实行过程和责任单位。某街道办事处依据该会议纪要,在相关部分合作下,组织人员到某钢制品有限公司展开实行。实行人员向企业担任人告知了实行依据、实行程序、法令成果,企业担任人表明认可和承受。在勘测测量违法修建物后,实行人员对违法修建物出入口进行封焊,粘贴封条,财物挂号到某街道办事处名下,归入国有财物处理规模。此案办结后,区检查院就该案处理状况进一步向市检查院报告,市检查院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分展开座谈调研,推进在全市进一步完善违法用地上修建物没收处置作业机制。

    违法用地上修建物及其他设备没收实行难,是土地法令中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令和相关法规均未清晰规则详细的没收实行程序,行政机关忧虑实行中呈现程序违法,堕入"法定责任有必要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两难地步,影响土地资源维护、开发和使用,危害法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本案中,检查机关坚持能动履职理念,与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履职互动,聚集案子反映出的没收实行难问题,同向发力,寻求破解难题的途径,经过制发社会处理检查主张,推进区政府出台适用于当地的违法用地上修建物没收处置程序,为辖区内同类案子的依法实行供给有力保证。

    福建省某县天然资源局请求强制实行吴某交还土地、撤除违法修建物、康复土地原状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

    行政非诉实行监督违法占用土地主动实行

    2018年7月,福建省某县某镇某村乡民吴某未经同意,私行占用该村1.36亩(其间犁地0.37亩)土地建造竹制品燃料加工厂,建造了一座一层钢架铁皮厂房和硬化水泥坪。

    2018年12月29日,某镇天然资源所作业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吴某违法占地行为后,遂向吴某了解状况,对其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处理法》等法令、法规,并依法送达《责令中止土地违法行为告诉书》,要求吴某当即中止违法行为、自行撤除违法修建、康复土地原貌,吴某未按要求自行撤除违法修建。某县天然资源局经立案查询于2019年5月7日依法向吴某送达行政处分决议,要求其交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期限撤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的修建物,康复土地原貌,处分款19016.76元。吴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议、未提起诉讼,也未实行行政处分决议。10月15日该局依法送达《实行行政决议催告书》。催告后,吴某于11月11日交纳了罚款19016.76元,但未实行"交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期限撤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的修建物,康复土地原貌"的处分决议。2020年1月3日,某县天然资源局依法向某县法院请求强制实行行政处分决议书中未实行的行政处分事项。3月4日,某县法院作出行政裁决,准予强制实行,由不动产所在地某镇政府组织施行。镇政府未组织施行。

    【监督和协作合作状况】

    2021年4月,为实行天然资源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查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天然资源主管部分与检查机关在土地法令查办范畴加强协作合作的试点计划》的有关精力,福建省检查院与省天然资源厅树立天然资源行政法令与行政检查联接机制,对全省规模内未实行土地非诉案子进行排查,对其间严重疑问杂乱的五个案子展开联合挂牌督办。本案系该批督办案子之一。

    查询核实。检查机关依托与县天然资源局、县法院树立的协作合作机制,充沛发挥查询核实在检查机关法令监督中的作用,调阅行政处分、非诉实行卷宗,检查现场,问询本案当事人吴某及某村委会作业人员、部分乡民,造访镇政府,了解到吴某违法占地建造竹制品加工厂投入较大本钱,经济条件困难,其现已交纳罚款,仍需以该加工厂作为收入来历,法院裁决准予强制实行后,吴某对某镇政府组织施行撤除加工厂有抵抗心思,导致镇政府未组织施行。

    监督成果。吴某违法占地建造厂房不契合某县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其对某县天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分并非彻底不认可,且已缴清罚款,但因其个人对法令法规知道不到位,抵触情绪较大。为此,检查机关在向某镇政府宣布检查主张催促履职的一起,愈加重视化解两边对立,屡次派员前往某县天然资源局、某镇政府沟通和谐,组织县天然资源局、镇政府、吴某、乡民代表等各方展开座谈沟通,了解镇政府在土地法令非诉强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起听取当事人吴某的诉求、乡民代表的定见主张,检查人员和行政法令人员进行面临面的释法说理,促进吴某消除抵触情绪。吴某依据某镇政府的组织自行撤除了违法占地上的修建物,铲除了硬化水泥坪,康复了土地原状。

    检查机关处理行政非诉实行监督案子,经审查以为行政决议案子现实清楚、适用法令正确、具有实行效能的,能够与行政机关安身各自功能做好释法说理,催促被处分人主动实行行政决议确认的责任,支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案中,上级检查机关与天然资源主管部分针对土地法令非诉实行难案子,依托协作机制,经过联合挂牌督办的方法,辅导案子处理;基层检查院与天然资源主管部分实行协作合作机制,展开座谈沟通,充沛听取行政相对人诉求,促进吴某主动实行责任,完成了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的一致。

    吉林省某县天然资源局请求实行强制撤除王某违法占用土地上的修建物、康复土地原状行政处分决议监督案

    行政非诉实行监督黑土地维护违法占用土地检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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