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3月13日,央行官网发表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背存款准备金办理黑帽SEO培训规则;2.违背账户办理规则;3.违背清算办理规则;4.违背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则;5.占压财务存款或许资金;6.违背国库科目设置和运用规则;7.违背信誉信息收集、供给、查询及相关办理规则;8.违背征信安全办理规则;9.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辨认责任;10.未按规则保存客户身份材料和买卖记载;11.未按规则报送大额买卖陈述或许可疑买卖陈述;1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买卖或许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化名账户,被央行给予正告,没收违法所得106.98706万元,并处罚款1589.486898万元。
与此同时,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渤海银行包含事务营运部、金融科技事业部总司理在内9名责任人算计被处以罚款43万元。
其间,时任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事务营运部总司理张妍被给予正告,并处5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金融科技事业部总司理赵峰被给予正告,并处6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天津广开支行营运司理庞玉雯被给予正告,并处5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高档现场监督及项目评价办理司理助理赵丕东被处8.2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危险办理部高档司理助理付震被处4.1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信誉卡事业部发卡授信批阅司理被处2.2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司理郑伟被处4.5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信息科技部数据办理中心副主任谷立顺被处7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事务营运部总司理许萍被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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