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29 19: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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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月29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作业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标准春运期间中高危险区域人员和要点人群出行的告诉,标准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出行有关要求告诉如下:

      一、高危险区域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危险区域侨居史人员,要严厉依照国家统一防控要求,春运期间不活动、不外出,自觉合作属地疫情防控部分履行相应阻隔或健康监测办法。

      二、中危险区域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危险区域侨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准则上不活动、不外出;如确需离城出行,须经地点单位或社区(村屯),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危险评价进行审阅赞同后,报地点区县(市)指挥部赞同,并持有72小时内有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成果方可出行。如无必要,应当尽量防止前往中、高危险区域及其地点地市。

      三、低危险区域人员春运期间要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召唤,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须持有7日内有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成果方可出行。如无必要,应当尽量防止前往中、高危险区域及其地点地市。

      四、进口冷链食物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口岸直接触摸进口货品从业人员、阻隔场所作业人员、各级各类医疗痛经卫生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组织作业人员、各类校园(含教育训练组织)和托幼组织教职员工、中小学生等要点人群,春运期间准则上不活动、不出行;如确需出行,须经地点单位(校园)审阅赞同后报地点区县(市)指挥部赞同,并持有72小时内有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成果方可出行。如无必要,应当尽量防止前往中、高危险区域及其地点地市。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作业人员要自觉履行和恪守各项疫情防控办法,带头履行上述防控要求,春运期间确需出行的,须经地点单位和社区(村屯)审阅赞同后,报地点区县(市)指挥部赞同。

      五、各区县(市)、各部分、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依照"谁批阅、谁负责"的准则,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人员标准出行,严厉做好"龙江健康码"和"市内码"赋予及办理,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要严厉倒查追责,对违反规定私行出行形成疫情传达分散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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